原文:
燧少孤,为叔母所养,叔母恒谓燧曰:“汝父昔欲以燧为进退,恨其孤,汝当以学成名。”燧自是博学经书,尤精《三礼》,举进士乙第,为祁州司法参军,累迁太常博士、知明州长兴县,燧在县有惠政,人为之神,通判阆州,召还,为三班奉职,时张咏镇益、昌,荐燧才任御史,改大理评事、知陵州,岁余,通判陈州,就迁太常丞。
初,燧与弟蒙皆孤而贫,母尝采薪以给二子,燧泣涕求学之益,母曰:“汝志当自立,不患不遂。”燧由是自力以进,及为太常博士,母年已老矣,燧事之尽色立侍侧,如事父者,及为太常丞日,母又加耄矣,燧尝诣府舍,夜将半,归其舍,则其母倚门望燧归而泣也。
燧性深沉有严操,虽在忧患之际,终不少懈其廉洁之节,及为太常丞日,益务为仁义节俭之事以自励,每言及古人忠孝节义事未尝不感激涕零也。
论曰:燧以文学为节操所养,以廉慎为政之本,故所至有声,其于孝友尤笃于家法也。